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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布转关业务“应转尽转”率达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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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关 作者:张公博 发布时间:20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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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2007年中国海关“应转尽转率”水平均达到95%以上,表明物畅其流已逐渐变为现实。 转关是指进出口货物从一个海关加施关封后,转换到另一个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的海关监管业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促进生产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发挥沿海地区对内地经济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中国海关对传统监管模式大胆创新,实施“区域通关”改革,简化和规范转关监管,实现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粤港澳跨境快速通关”,内地海关与香港、澳门海关实施中途不停车监管。 海关将现行法律法规对转关的要求转化为计算机系统自动判断、执行的程序模式,将转关由人工审核放行改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放行,从而使转关成为惯例,海关如果不同意货物转关,则必须作出说明。 不仅如此,为切实保证进、出口货物转关顺畅,海关总署还出台了多项配套措施将“应转尽转率”列入《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规划》核心指标,成为测评中国海关科学发展水平的硬性指标。 据悉,应转尽转率是进出口企业提出转关申请和实际进行转关操作之间的比率,之所以还没达到100%,是因为企业提出的转关申请中有一些是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转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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